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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都市都江堰市2023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来源: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都江堰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2-10 | 99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项目实施期限

2023年3月—2023年12月。其中:在市级补贴资金充足的情况下,补贴资金兑付时限按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相关要求执行(兑付上一年度未申请到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的除外)。

六、机具核验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请补贴机具(单台补贴金额5000元以下机具按30%抽查,单台补贴金额5000元以上机具按100%核查)进行实地核查。对涉嫌较重或严重的违规行为,及时报请市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处理。在调查处理违规行为过程中,发现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的,按规定程序开展补贴资金退缴。

七、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有序推进、按期完成,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项目在都江堰市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农机监理中心具体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管理,其他成员科室根据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对购机补贴申请审批、购机情况核查、举报投诉受理、违纪违规查处等关键环节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制度规定的通知》、《都江堰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制度》规定执行,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对重大事项的处理要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三)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宣传、信息公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及开展补贴机具核查。二是申报对象在申报补贴时必须提供当年的机具管理台账,对购置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到农机监理中心申领牌证后再申请补贴。

(四)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执行情况总结,在每年12月前,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全年补贴工作结束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将补贴资料整理归档。

八、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大投入,积极购买使用先进农业机械,促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区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和农机化综合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

 

附件:1.都江堰市2023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购机申请表

2.都江堰市2023年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资金申请表

 

 附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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