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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关于印发《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 | 发布机构:四川天府新区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 | 发布时间:2020-06-08 | 624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部门、街道、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20〕23号文)要求,为贯彻落实《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关于印发天府新区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天成管发〔2017〕15号),我局制定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暂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科技创新和人才服务局

2020年6月8日



附件: 1 · 2020年天府新区高企认定奖补细则及附件1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按照成都市科技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的通知》(成科字〔2020〕23号文)要求,为贯彻落实《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关于印发天府新区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天成管发〔2017〕15号),结合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相关经费由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产业扶持资金列支。

第三条  奖补标准 对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市区两级原则上对每个企业给予30万元奖补,其中市本级一次性给予15万元,新区一次性给予15万元。

第四条  申报条件 自2019年(含)起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成都市高企奖补资格,且注册地和税收解缴关系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企业。

    第五条  申报材料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表》(附件1);获得成都市高企奖补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承诺书(附件2)。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

    第六条  申报程序 科创人才局发布申报通知;企业登录天府新区创新创业人才云服务平台(http://www.tianfustartup.org.cn)进行申报;科创人才局审核并形成奖补意见,报管委会分管委领导审批通过后向企业拨付奖补资金。

第七条  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高企认定奖补资金。

第八条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补:申请单位不符合本细则第四条规定的;提供申报材料不真实、不齐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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