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3-02-09 | 422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经信产融函〔2023〕71号

相关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21〕51号)、《四川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财政金融互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2〕9号)有关要求,经济和信息化厅与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奖补对象为促成上游企业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排名前5名的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

二、奖补标准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相关核心企业,省级财政按其2022年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帮助四川省供应商企业成交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贷款额的5‰、单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给予奖励。

纳入奖励资金计算的应收账款贷款额不包括对省外企业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对关联企业(核心企业持有该企业股份超过50%或为该企业第一大股东)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以及核心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应收账款融资。

三、申报条件

2022年度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 (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在线确认上游供应商应收账款债权,帮助四川省上游供应商企业成交应收账款融资金额排名四川省前5。“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生成的成交单编号格式为:两位大写英文字母+2022XXXX(2022年日期)+8位数字,示例:TU2022123130304040。

四、申报资料

企业按下列要求提供申报资料,每份资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

(一)企业奖补资金申请书(封面及目录,附件2)。

(二)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四)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促成四川省供应商企业应收账款融资详情表及相关信息截图(附件3,信息需源自“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并提供相关截图附在表后)。

(五)2022年度四川省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奖补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4)。

(六)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span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加盖公章)

(七)信用承诺书(附件5)。

五、相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申报,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21日前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正式行文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套和申报资料电子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