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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时间:2023-02-08 | 45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农业农村(农牧)局,有关农科院所、涉农高校,厅属有关单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发挥优良品种对提高重要农产品单产的支撑作用,加快当家品种推广应用,确保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发布2023年主导品种并向农业农村部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3年2月8日至2月14日

二、范围条件

所推荐的农作物和畜禽水产品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推荐的新品种须经国家或省级有关机构审定。未经审定、评定或登记的非主要品种,经相关领域行业协会推荐,可以申报主导品种。获得品种权的品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农作物品种同等资源条件下增产效应明显、品质优良、适宜机械化操作,近三年累计种植推广规模在省内甚至全国处于领先位置;畜禽水产品种饲养(养殖)量在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

(三)非主要农作物或畜禽水产品种,在提质增产、亩均效益、带动农户、增效增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经组织论证,可以申报主导品种。

三、推荐数量

(一)各市(州)农业农村(农牧)局、农科院所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3项。

(二)厅属有关推广单位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10项。

(三)省农科院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15项;涉农高校中,四川农业大学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15项,其他院校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3项。

(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四川创新团队每个团队推荐的主导品种不超过2项。

四、材料报送

(一)单位或体系统一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推荐单位盖章推荐函1份,内容包括审核推荐情况、推荐数量,并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电话。四川创新团队推荐函须由团队首席签名。

(二)《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申报表》(附件1)、《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申报表》(附件2)一式2份,加盖公章(四川创新团队由首席科学家审签)。

(三)《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农作物)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23年农业主导品种(畜禽水产)推荐汇总表》 (附件4)各1份,由推荐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四)每个品种要附技术水平、知识产权、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供3-5幅该品种的高清图片(每张图片单独作为一个文件,不得插入word文档),并配备准确图名,图片要求清晰自然、颜色鲜亮,不出现曝光过度或不足等现象,大小不低于2.0M。

(五)以上材料均须报送word电子版和pdf电子版(加盖公章或签字),于推荐截止日期前(2月14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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