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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公示的单位将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2023年2月7 日——2023年2月13日),如公示期间对公示的单位有异议的,可来电反映,并提供相应事实证据材料。对于经核实存在严重违法等失信行为的单位,将依照相关规定撤销其资格。
监督电话:02885394096、02885394613。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都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