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民政部各标委会、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应根据标准实施情况,结合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对现有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出修订和废止计划建议,并明确具体任务和进度。
附件:1.2023年民政标准立项指南
2.民政标准立项建议书
民政部办公厅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