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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发布时间:2023-02-01 | 471 次浏览: | 分享到:

7.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需对企业境外首发上市时间、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板块、首发募集外币资金总额、换算为人民币的首发募集资金总额、申报奖补企业主体与境外上市主体关系等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并出具审核意见)。

8.《2022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2,填报境外上市企业相关内容)。

9.申报单位收款账户信息(含户名、账号、开户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加盖公章)

10.信用承诺书(附件3)。

以上每类的第6项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源自公开披露的首发上市招股说明书,需提供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在信息页面复印件;如果源自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或其他官方网站,需提供网站名称、网址、所在信息页面截图等。

三、申报与审核程序

(一)线下申报与审核。

1.符合申报条件的省内企业,于2023年2月底前向注册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县〔市、区,不含扩权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辖区相关企业(机构)申报资料,联合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扩权县(市)审核后直接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3.市(州)、扩权县(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2023年3月17日前完成审核申报并汇总相关申报资料,联合正式行文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需报送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包括:

(1)市(州)或扩权县(市)审核意见。

(2)汇总后的《2022年度四川省首发上市企业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2,一并报送电子文件)。

(3)有关企业全套纸质申报资料。

(二)网络申报与审核。

1.申报企业同步完成网络申报,操作步骤为: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申请端网站http://182.140.197.12:8081,按照平台“系统指引”专栏中“财金互动奖补申报系统(操作手册)”的说明,完成网络注册。并在“财政金融互动奖补”专栏中选择“促进直接融资发展”→“支持股权融资(境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境外主要资本市场首次上市融资费用补贴)”,按照相关要求于2023年2月底前完成网络申报。

2.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同步完成网络审核,操作步骤为:登陆“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端网站http://182.140.197.12:8082,用户名及密码维持2022年的不变,根据平台“系统指引”专栏中“财金互动奖补审核系统(操作手册)”的说明,进行逐级审核(含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与汇总上报。于2023年3月17日前同步完成2022年度资金审核工作,并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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