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共崇州市委宣传部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文化和旅游产业优秀人才的公告

政策来源: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3-02-03 | 1153 次浏览: | 分享到:

(4)参加过崇州市级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组织的重要文化宣传活动,或在国家认定的文艺、文创、文博等专业组织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2.文化保护传承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具备成都市级(含)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资格,具有较高专业技能水平;

(2)在传统文化和遗产保护、传承等方面作出较大贡献,或获得崇州市级(含)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奖励、荣誉、称号;

(3)参加过崇州市级(含)以上政府(政府认定的专业机构)组织的重要文化保护传承活动,或在国家认定的文艺、文创、文博等专业组织出版、发表相关作品。

3.文化产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在文化创意、影视产业、传媒产业、出版产业、演艺产业、设计产业、广告产业、展会策划、文博衍生、数字内容、文化装备、工艺美术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成绩优异的专业人才(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或所在企业的产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奖项;

(2)独立创作(或作为主创人员)的文创产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创意设计类奖项;

(3)文化产业基地、园区、街区或重点文化企业的高管(含实际负责人),且所在企业在我市同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经营管理业绩显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旅游产业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从事旅游事业工作3年及以上,在文化旅游行业规划(策划)、产业经营管理、智慧旅游、景区管理、文化旅游服务、旅行社管理、宾馆酒店管理、民宿客栈管理等领域的优秀创新型、服务型、管理型人才,或熟悉文旅产业经营管理业务,有丰富实践经验,了解国际国内市场,具备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

(2)有3年及以上旅游行业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或在旅游规划、市场经营、产品开发、资本运作、酒店管理、旅行服务等方面有较深造诣或作出突出贡献;

(3)研究课题或从事的项目对我市旅游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应用性,有助于提高我市旅游竞争力;

(4)四星级及以上饭店管理职业经理人、省级及以上星级饭店检查员、中级及以上导游等。

5.文艺创作领域人才(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

(1)具备独立策划(举办)崇州市级(含)以上重大文艺创作、比赛、展出、演出、交流或其他文艺活动能力,或作品获得成都市级(含)以上重大文学艺术奖项,或入选成都市级(含)以上重大文艺展出、演出;

(2)参加省级(含)以上重大文艺交流活动并有重要发言,或成为省级(含)以上艺术协会(学)会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