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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卫生人才的公告

政策来源:​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时间:2023-01-31 | 655 次浏览: | 分享到:

        2.具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优先)、副高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3.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不少于10年或间断从事不少于15年,评选时在崇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10年的全职在岗人员。

        4.近5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指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近年来在公开发行的医学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著1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出版有专著或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及以上);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技奖;近年来获成都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四项条件须至少具备一条)。

    领域二:“优秀中医”

    面向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中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三年以上。

        2.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不少于10年或间断从事不少于15年,评选时在崇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不少于10年的全职在岗人员。

        3.有扎实的中医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临床诊疗经验,在使用中医药方法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有显著疗效,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技艺超群,在全市中医界和当地群众中有较高声誉。

        4.近5年每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对基层医疗机构有指导工作经历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5.近年来在公开发行的合法医学期刊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或有中医专著出版;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近年来获崇州市及以上科技奖;近年来获成都市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以上四项条件须至少具备一条)。

    领域三: “基层优秀卫生人才”

    在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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