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和《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崇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发【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卫生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是指在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较好业绩、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的优秀人才。凡在我市注册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按以下条件要求可参加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遴选。
本批次崇州市优秀卫生人才遴选名额为4名左右,分为“市级优秀卫生人才”、“优秀中医”、“基层优秀卫生人才”三个选拔领域。根据各自领域特点设置选拔标准,人员选拔不能重叠。其中:“市级优秀卫生人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优秀中医”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产生;“基层优秀卫生人才”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选拔产生。具体名额根据推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合理分配。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行业部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是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廉洁行医,无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大处方、乱收费等行业“潜规则”行为。
三是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医疗卫生工作经验,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
(二)选拔领域及具体条件
领域一:“市级优秀卫生人才”
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中选拔产生(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除外),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卫生操作技术,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在诊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某些疑难危急重症方面有显著疗效或在本专业有较高造诣,在当地群众和同行中有较好的声誉,专业技术在全市具有引领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