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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区2023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来源: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3-02-01 | 16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镇(街道):

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乡村振兴局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部分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2023〕2号)、《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2〕121号)要求,为推进我区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工作,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范围

乡镇(涉农街道)自主申报,原则上从已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中建设更高标准“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的“一带十园百片”粮油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中选取。

二、申报时间

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2月3日。

三、支持方向

(一)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特色镇(街区)和川西林盘基础设施项目(包括道路、网络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增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态修复等)。

(二)已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开展项目储备、纳入市级储备库的项目。

(三)优先支持已引入社会资本投入、组织保障健全、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带动效益明显、后续管护完善的项目点位。

(四)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资金原则上不得用于修建村庄门楼、出入口标志构筑物、景观围墙、景观亭、景观廊架、护栏围栏(“门墙亭廊栏”)等纯景观性建筑。

四、申报资金

市级专项资金总额为750万元,单个项目申报资金支持为200万元以上。

五、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委托项目所在村社集体经济组织、县级平台公司)。

六、项目性质

区级审批、市级核准备案制。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3年12月31日。

八、实施程序

(一)各镇(街道)结合实际,认真对照已报送的“一带十园百片”粮油产业园区范围内的川西林盘保护修复储备项目,细化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财政局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和择优立项,确定实施项目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经区政府批复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审查。

(三)核准备案的项目不得随意调整实施内容。

联 系 人:江浩,联系电话:82627048

附件:2023年特色镇(街区)建设和川西林盘保护修复项目备案材料(模板)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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