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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度全省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时间:2023-01-28 | 36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科学院所属基层单位的调查数据须经中国科学院审核后,再导入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

四、其他

(一)职责分工

科技统计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注册地在本辖区内所有调查单位的报表催报、指导、审核和验收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组织、培训、数据采集、审核和验收工作,确保2022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省科技统计中心负责报表的复审和省级验收,并对市(州)科技管理部门进行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

(二)数据运用

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应充分重视并开发利用统计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源,研究和分析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技统计中心(四川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11号516室

联系人:王春华  028-85250309

        彭大敏 028-8522274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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