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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教育优秀人才的公告

来源:崇州市教育局 | 发布机构:崇州市教育局 | 发布时间:2023-01-28 | 594 次浏览: | 分享到:


按照《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实施办法》(崇委人才办〔2022〕7号)、《中共崇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优秀人才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崇人社〔2023〕3号)有关要求,现就遴选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教育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崇州市教育优秀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崇州市教育优秀人才”是指以教师身份由崇州市教育局推荐,评选获得崇州市“蜀城英才计划”教育优秀人才荣誉的教育领域人才。

“崇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遴选范围为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学校、教培中心和驻崇州高校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本批次“崇州市教育优秀人才”遴选名额为4名(其中驻崇高校1名)。

二、申报条件

“崇州市教育优秀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践行《成都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2017修订版)》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无私奉献精神。无师德失范、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记录。

2.崇州市域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周年及以上。

3.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周年及以上。

4.幼儿园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他教育机构推荐人选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6.各级各类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崇州市各届名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具体条件

1.引领学科(专业)发展。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把握未来教育发展趋势,在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上有创新突破,对我市教育发展具有较强的引领作用。近5年,至少1次在成都市级及以上或2次在崇州市级上公开课、研究课或开展专题讲座;热心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培养的青年教师中至少有1人荣获崇州市级及以上表彰。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和评价能力,能积极对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和经验交流。近5年,作为主研人员至少完成1项崇州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并顺利结题;独立撰写2篇及以上本学科(专业)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论文,并在成都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在崇州市级及以上科研、论文评比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教学特色突出,教学效果显著,获得学校、家长、社会认可。近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至少荣获1项崇州市级及以上表彰;驻崇州高校教师至少荣获1项成都市级(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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