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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成都高新区大力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来源: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 发布机构: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 发布时间:2023-01-18 | 96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养和使用人才,不断增强区域人才竞争力,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为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成都高新区大力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政策已征求相关部门及部分企业意见,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3年2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实名提出反馈意见:

发送邮件:1455267389@qq.com

联系电话:028-62078420、028-62078640

邮寄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科技创新局,邮编:610000

成都高新区大力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成都高新区大力实施“金熊猫’’人才计划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培养和使用人才,不断增强区域人才竞争力,加快建设全国创新人才高地核心区,为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提供人才支撑。现结合成都高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支持引聚一流创新人才。支持具有颠覆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在成都高新区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重点企业进行科技攻关,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人才补贴,最高500万元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依托新型研发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支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在成都高新区开展科技攻关和中试转化,经评审可给予最高2000万元经费支持。

    二、支持引聚顶尖创业人才。对取得国内外公认突出成就、在行业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地位、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的顶尖人才创业,给予量身定制支持。实施“岷山行动”计划,对团队主导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最高1亿元支持。对“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教授、研究员在成都高新区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1 00万元支持。对“四派人才”(蓉归派、海归派、学院派、创客派)创办的科技创新类企业,经认定后3年内,给予最高500平方米的创业空间支持,以科技创新券形式三年给予最高50万元专业创业服务支持,获得股权融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

    三、支持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通过成都高新区企业申报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按照国拨经费100%比例给予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对通过成都高新区企业申报入选四川省“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和成都市“蓉漂”人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省拨、市拨经费50%、30%比例给予累计最高300万元配套资助。

    四、支持培养创新型企业家。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培训经费,遴选1 00名优秀企业家赴国内外知名高等学府、科研院所和一流企业、培训机构学习。开展金熊猫创业“人才奖"、创业“成就奖”评定,分别给予1 00万元、200万元奖励。每年设立5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科技型上市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任职且在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管和技术骨干,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支持引聚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在成都高新区设立博士后站点,对新设站单位给予20万元建站补贴;对新进入成都高新区博士后站点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对入选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或四川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项目的博士,给予40万元资助。支持设立科研岗和科研助理岗,对新引进到高新区企事业单位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和硕士人才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补贴。

    六、支持培养卓越工程师。对通过成都高新区企业申报入选四川省天府卓越工程师的,按照省拨经费50%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配套资助。支持培养一批重点产业领域卓越工程师后备人才,对纳入高新区用人单位与“双一流”建设高校联合培养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学费50%给予剂、贴。

    七、支持引育高技能人才。对区内企业培育的“大国工匠”,给予最高30万元培育奖励。对区内企业引进的国家、省、市级紧缺急需高技能人才,给予最高50万元安家补贴。鼓励职业技术院校、培训学校、龙头企业等建设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对于经评审认定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给予10万元补贴。

    八、支持社会力量引才。支持成都高新区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对成功入选省、市纹院士(专家)创新工作站的,按照省拨、市拨经费50%比例给予最高25万元配套资助。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为本地重点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从市外引进年薪50万元以上人才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最高10万元/人奖励。支持设立引才工作站,每年根据其引进高层次“四派人才”企业数量,按照3万元/家标准给予奖励,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九、为人才工作提供便利。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ABC类标准且在成都高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3年、分别每月最高5000元、4000元、3000元租房补贴。对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引进外地的专家学者和科研骨干,经认定给予最高每月5000元租房补贴。

    十、优化出台人才目录加强人才服务。根据主导产业需求和人才实际,适时优化出台《成都高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搭建“一对一”数字服务平台,及时响应和协调解决人才诉求。设立人才专业服务机构,对成都高新区ABCD四类人才就子女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住房保障、交通出行、政务服务、金融服务、政策申报等方面全方位量身定制清单式服务。

    本政策自X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政策涉及条款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商相关部门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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