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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关于申报2022年度雅安市高层次人才 科研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雅安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30 | 706 次浏览: | 分享到:

主要围绕我市“1+4”现代工业、“5+3”现代农业、“4+6”现代服务业体系,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培养支持一批发展潜力大的科技人才。

六、有关要求

(一)单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业人才、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项目、科研项目工作经费支持项目,须完成以下绩效目标,且申报人在项目管理期内须每年全职在雅工作6个月以上。

1.科技创新人才。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制定1项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标准)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论文1篇。

2.科技创业人才。开展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管理期内实现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利润达30万人民币以上;研发新产品(或农业新品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置1项(或获得1项授权专利<不含外观设计>、或制定1项省级以上技术标准)。

3.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开展专题研究,完成高质量研究报告1份。

4.课题调研项目。围绕指南指定的领域开展调研,提交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及苗子工程项目负责人如在项目管理期内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部青年拔尖人才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计划和称号者,或项目管理期内获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或雅安市科学成果转化奖杰出奖),该项目绩效考核认定为优秀,不受上述目标绩效条件限制。

(二)雅安市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在雅安市智慧人才云平台申报注册并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经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形式审查后,转市科技局办理。其中,工作经费支持项目由市科技局配合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审核后拨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苗子工程项目和课题调研项目由申报主体报送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审批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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