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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政策来源: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2-26 | 111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加快我市创建国家高新区,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创建要求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51号)文件精神,我局牵头起草了《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因工作实际需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至2023年1月2日,在此期间请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联系电话:0817-2254322   

电子邮箱:286745645@qq.com

附件: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

施(征求意见稿)

南充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下载:

1.关于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



关于支持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28号),推动南充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高新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

第一条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创新资源,建立市级统筹机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在南充高新区集聚发展。依托现有产业基础,编制产业发展规划,推动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的项目在南充高新区内布局实施。谋划实施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专项,争取在半导体零部件(真空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实现突破,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优先支持符合高新区产业规划的项目,努力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南充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第二条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围绕补链强链,加大创新力度,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动力支撑。对企业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经省级认定后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充高新区管委会)

第三条  支持南充高新区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纳入规上统计并保持1年以上的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后,每跨过一个100亿元台阶,一次性再给予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南充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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