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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嘉州创新领军(创业领军、科技菁英)人才项目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乐山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15 | 622 次浏览: | 分享到:

②主持研发的技术成果在乐山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累计25万元以上,或近五年实现利润累计150万元以上,或营业收入累计2500万元以上);

③作为完成人(前二)获发明专利或国防专利授权,或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项(排名第一)并转化应用于实际生产,或作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1篇;

④获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⑤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中心、野外科学研究观测站等创新平台的核心研发人员;

⑥市内重点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瞪羚”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企业的核心技术人才。

五、申报推荐渠道

(一)自主申报。申报单位登录“乐山市科学技术局”(https://skjj.leshan.gov.cn/)官网,关注申报通知,下载《申报书》进行填报。填完纸质《申报书》,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单位推荐。申报单位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电子版本)、公示情况报告、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按隶属关系报区(县)科技部门或市级主管(有关)部门审核汇总,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国防军工单位在申报材料脱密处理后可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区(县)科技部门、市级有关部门、省属在乐单位、市属科研院所管理部门于12月23日前将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电子版本)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上报前,应将推荐人选报区(县)党委人才办备案。

六、推荐名额要求

(一)嘉州创新领军人才和科技菁英:市级(含)以上医疗卫生、教育等事业单位推荐的创新领军人才不超过2人,菁英人才不超过3人;鼓励企业生产一线科研人才申报,不作申报名额限制。

(二)嘉州创业领军人才:同等条件下,重点鼓励支持“三县一区”和“人才工作先行区”的创业人才申报。

七、注意事项

(一)2022年“嘉州英才培育计划”科技人才项目采用纸质申报的方式进行。纸质《申报书》,需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

(二)申报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申报人填报的承担项目、论文著作、专利、获奖、兼职等,每类一般不超过5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和企业收入等证明材料需经第三方专项审计。

(三)同一人只能在“嘉州英才培育计划”中选择其中1个项目进行申报。

(四)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优化整合人才计划的要求,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不再申报“嘉州英才培育计划”项目,可按规定享受除资金资助外的“嘉州英才培育计划”其他支持政策。入选者已出支持期(管理期)的,可申报“嘉州英才培育计划”中对应的上一层次人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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