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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11-03 | 64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七)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破格申报条件。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

1.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二等奖2项以上奖励。

2.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

上,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1000万元以上。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天府工匠、天府质量奖、四川技能大师、中国质量提名奖,或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国家级质检中心学术带头人,或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铜牌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

4.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500万元以上。

5.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包含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专家签名须手写)。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中、高级职称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

3.破格申报人员。

4.取得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申请高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5.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对应申请高级工程师的职称申报者。

6.符合高级工程师基本申报条件,未发表论文的高级工程师职称申报者。

7.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单位)审查同意的程序进行。

1.县市区(园区)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程序报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审查通过后,再依次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职改办审核。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或个人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报送至高评委(市经信局)。

2.市直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市属企业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按程序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再由单位依次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职改办审核。经审查合格后,由市职改办开具送评通知单,单位或个人持送评通知单将评审材料报送至高评委(市经信局)。

3.央企、中央在绵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按程序统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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