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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11-03 | 602 次浏览: | 分享到:

绵经信人〔2022〕596号

 

各县市区(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办、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关于组建中国(绵阳)科技城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川职改〔2014〕21号)、《关于组建中国(绵阳)科技城机械材料化工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川职改〔2015〕24号)、《关于同意组建中国(绵阳)科技城轻工质量冶金纺织工程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川人社职称〔2019〕11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及材料报送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从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化工工程、冶金工程、轻工工程、纺织工程、质量技术监督工程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细分专业详见附件1。

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对实行岗位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实行评聘结合,即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需实行适度评聘分开的市属事业单位,须由主管部门向市职改办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岗位设置和使用情况,适度评聘分开理由依据,拟申报层级及数量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后统一开展职称申报。各地职称评聘方式由当地人社(职改)部门自行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系列部分专业高级职称须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规定执行。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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