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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绵阳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的通知

政策来源: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11-01 | 258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对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04号)和《关于组织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定项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川科区〔2022〕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定向转移支付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需符合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要求,并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书模板可在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中“填写说明”下载)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mianyang.tccxfw.com/),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所有附件材料。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将上年度财务报表等相关附件作为项目申报附件上传。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需上传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等附件。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提交(所有盖章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申报阶段不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项目的单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予以处理,并取消三年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申报项目由市直主管部门单独推荐审核,或由县(市、区)、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联合推荐审核。推荐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完成网上电子审核推荐后将纸质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财政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核项目,确保项目真实可靠,包括近三年的征信查询,否则取消下一年度专项资金的推荐。中央在绵单位和省属在绵高校在网上进行电子审核推荐,并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直接报市科技局、财政局。

二、申报时限

(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1 月1日—11月20日18时。绵阳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平台将在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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