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保障
(一)科技特派员每年与企业签署协议后,先拨付50%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到区县便于正常开展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拨付剩余经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不再拨付剩余经费;年度绩效考核合格以上的,拨付剩余50%工作经费。
(二)在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申报指南,支持科技特派员联合企业开展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特派员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申报国、省、市级科技项目,给予优先申报支持,并作为向上级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主要依据。支持科技特派员牵头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优先支持科技特派员申报酒城英才“科技之星”“科技创新团队”等评选。
(三)科技特派员在从事科技服务工作期间,执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的职称评审、培训、考核、奖励、晋升、工资(含津贴)等管理制度,科技特派员在基层服务视为在岗工作。
(四)鼓励派出单位对企业特派员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作为年度工作绩效和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聘任、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市科技和人才局将联合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进行宣传。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工作绩效考核的,将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且不再选派。
五、其他事项
请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单位根据选派要求,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企业科技特派员、企业科技特派团的选派与推荐工作,遴选一批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技术精良的科技人员担任企业科技特派员,切实发挥科技特派员解决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作用。
联系方式: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泸州分中心 周超 周旭东,0830—6665520;邮箱:zxd7476@163.com
市科技和人才局成果科罗永松,0830—2366822
附件:1.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
2.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
3.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团推荐汇总表
4.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2年11月9日
1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申请表.docx
2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推荐汇总表.docx
3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团推荐汇总表.docx
4泸州市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协议书(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