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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征求《自贡市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 公告

政策来源: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12-16 | 58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力推动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工业经济良好开局。我局牵头起草了《自贡市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为确保更多企业能及时享受此项惠企措施,此次公示期为7日,请于2022年12月23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电子邮箱(gzwlyx2020@163.com)。
         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 自贡市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6日
自贡市促进2023年工业经济“开门红”政策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全力推动工业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工业经济“开门红”,有力支撑“两市两城”和自贡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现制定以下激励政策。
        一、支持企业稳产满产。深入实施“贡嘎培优”和雁阵培育行动计划,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好务、分好忧,鼓励企业开足马力满负荷生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对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排前10强(含)且增速达到15%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排前11—50强(含)且增速达到30%及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以每户奖励5万元的标准确定总金额,按达到条件企业的营收增量的比例予以切块到所属区县,由区县专项用于企业稳产满产奖励。
        二、支持企业走出发展困境。扎实开展市、区(县)、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全覆盖联系服务工业企业工作,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对推动2022年营业收入负增长规上工业企业在2023年一季度实现扭负为正的区县,根据户均增量、贡献率等量化评价,评价前3名的区县,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由区县专项用于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奖励。对同一户企业同时满足第一条和此条的,采用就高不就低原则。
        三、支持企业加班生产。鼓励有市场、有效益、有订单的工业企业在元旦、春节期间不停工不停产,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1月21日—1月27日)累计加班生产5天及以上,且每日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1月日均用电量50%,对全市工业经济增长作出贡献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
        四、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抢抓订单。积极组织搭建产销对接平台,鼓励企业参加2023年“第29届国际恐龙灯会灯贸交易会”“第26届中国(四川)新春年货购物节”等线上线下经贸活动,支持企业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带动生产。对2022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且在2023年一季度内签定真实有效的工业产品销售合同累计金额达到5千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按分类分档给予一定资金激励。
        五、支持工业项目加快建设。鼓励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加大投资力度,对在统项目一季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项目投资进度达到时间进度要求的(2023年时间跨度12个月的项目,一季度完成年度投资计划20%以上;2023年时间跨度不足12个月的项目,按照比例折算执行)的项目业主,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提升工业经济发展质效。高效运转“1151”工业经济分析推进机制,分层分类服务企业发展,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用地、用电、用水、环评、安评、能评、物流、融资等方面问题,最大程度的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对一季度工业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发展水平的区县,予以通报表扬;对一季度各区县主要工业指标进行综合评定,列全市前3位的区县,在年度综合评定中给予加分支持。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中央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兑现政策所需资金来源于省市工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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