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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 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 | 发布时间:2022-12-26 | 598 次浏览: | 分享到: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为1万字左右(最多不超过3万字),并提供成果摘要,字数为2000字左右。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三)申报人要求
  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申报人所在单位需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人员不能参与申报。
  四、注意事项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委托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受理推荐项目材料。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纸件(申报书一式3份,推荐项目汇总表1份),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qgyskxghb@163.com。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雍和宫大街戏楼胡同1号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项目管理中心(邮政编码:100007)。
  联系人:姚宇航010-87930753;达昱岐010-59881630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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