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时间:2022-12-15 | 8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工信厅联原函〔2022〕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生物医用材料是生产诊断、治疗、修复和替代人体组织、器官或增进其功能所需医疗器械不可或缺的新材料,包括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等,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我国生物医用材料研制生产及应用进程,推进生物医用材料上下游协同创新攻关,更好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监局联合开展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和预期目标


生物医用材料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聚焦高分子材料、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三大重点方向,征集遴选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集中攻关,重点突破一批量大面广、技术先进、带动性强、安全可靠的标志性生物医用材料,材料性能符合临床应用要求、形成稳定可靠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加速在相关下游医疗器械产品领域实现落地应用。


(一)高分子材料


用于人工血管、覆膜支架、人工关节、椎间融合器、可吸收缝合线、球囊导管、血液透析器、体外膜肺氧合机等医疗器械产品的高分子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聚氨酯、聚L-丙交酯-己内酯(PLCL)、医用聚醚醚酮(PEEK)、医用聚乳酸衍生物(PLA/PLGA)、医用聚对二氧环己酮(PDO)、超细聚乙烯纤维屏蔽材料、聚四氟乙烯(PTFE)、膨体聚四氟乙烯(ePTFE)、非邻苯类增塑剂、医用植入硅橡胶、聚甲醛(POM)、医用聚砜(PSU)、医用聚醚砜(PES)、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环烯烃聚合物(COP/COC)、尼龙及其弹性体、聚乙醇酸(PGA)、聚4-甲基-1-戊烯(PMP)等。


(二)金属材料


用于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神经刺激器、神经血管导丝、血管支架、人工关节、骨科植入器械等医疗器械产品的金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超薄钛及钛合金、超细钛丝、镍钛合金管材、超细镍钛丝、铂钨/铂镍/铂铱合金超细丝材、镍钴铬钼合金丝材、超细铂合金管材/环材、钴铬合金管材/棒材/丝材、可降解医用镁合金材料、医用增材制造用钽粉等。


(三)无机非金属材料


用于仿生复合骨支架、义齿、骨缺损填充及修复材料等医疗器械产品的无机非金属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双相磷酸钙(BCP)陶瓷、义齿微晶玻璃、氧化锆复合氧化铝、再生修复用生物玻璃等无机非金属材料等。


二、推荐条件


(一)揭榜申报主体须是材料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组建的上下游联合体,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共同参与,牵头单位为1家。参与联合体的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