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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以制造业为重点 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布时间:2022-10-13 | 1234 次浏览: | 分享到:

(五)开展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组织实施国际产业 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以及与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商会和世界经济 论坛等国际组织的对话交流活动。及时做好重大国家及区域发展 战略、外资、科技、产业等政策宣传解读,为跨国公司投资和各 地方招商引资搭建平台,支持跨国公司和地方深度对接、精准沟 通,推动项目签约落地。各地方要结合当地发展规划和比较优 势,科学确定国际产业投资合作重点领域和项目,做好活动保障 和成果落地工作。

(六)提升国际投资公共服务平台效能。办好中国国际投资 贸易洽谈会、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展会,强化展会投 资促进服务功能,加大跨国公司邀请力度,针对医疗、半导体、 化工能源等重点产业链举办招商对接等投资促进活动。

二、加强投资服务,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

(七)便利国际商务人员往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高管、技术人员及其家属出 入境。各地方要用好用足中外人员往来“快捷通道”,结合当地 实际,进一步明确标准和流程,为外籍人员来华提供便利。

(八)加强货运物流保通保畅。充分发挥国务院物流保通保 畅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和部省联动,高效统筹疫情 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各地方要加 强与外贸外资企业及其上下游关联企业的主动对接,坚持一事一 协调,保障外商投资等企业生产物资和产品运输通畅。

(九)强化外商投资企业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 资企业通过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在 新三板基础层和创新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 资。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创新产品和 服务,按照市场化原则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优质金融 服务和融资支持。鼓励各地依法与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 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共享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信息,定期 举办“银企对接”活动。

(十)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落实好境外投资者以 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理 流程,提高企业享受政策便利度。鼓励地方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利 润再投资与新增外资同样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土地、能源等要 素保障。各地可以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 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制造业领域,降低企业投资和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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