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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申报的公告

政策来源: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12-15 | 713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乡村振兴创先提升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拟在金堂县开展数字农业示范项目建设,建1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开展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施集中管理,采取物联网手段实时监测控制生产环节种养殖试点示范,力争在采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农业生产闭环控制管理上取得进展。现将金堂县2019年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支持范围和重点
采用大数据、云计算进行融合,可支持1TB采集数据图像的快速分析;采用分布式架构,可支持5个以上小区域子系统并发执行;采用动态转码技术,可实现一台普通主机对40个摄像头进行动态转码直播。
二、项目实施支持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并通过审核验收的项目,采取财政补助的支持方式。实行先建后补,市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按该项目投资总金额的50%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县内数字农业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
(二)项目选址符合成都市现代农业产业规划的蔬菜、水果、茶叶等具有特色优势产业,实现规模生产。
(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确定的建设内容。
(四)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违法不良记录(2021年至22022年项目申报期内)。承诺严格遵守市财政局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申报主体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复印件
(四)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五)“三品一标”认证、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申报承诺书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八)其他与试点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提供的资料要完整、清晰,因资料残缺或模糊产生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五、申报程序
1、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金堂县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申报公告。
2、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并且有申请意向的单位,填写相关项目申报表并附有关申报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部门加盖鲜章,统一用A4纸装订。
3、县农业农村局接到申请后,组织相关部门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根据项目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金堂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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