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有效期至:2022年11月13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区域处 | 发布时间:2020-11-16 | 1972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1月13日


关于深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意见》(川委发〔2020〕8号)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更加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企业纾困发展,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上新台阶,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支撑服务,结合四川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大力稳就业促创业。全面落实稳岗就业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体就业帮扶,积极扶持就业创业。落实国家关于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各类人员返乡入乡创业提供全方位政策制度支撑,评选一批省级返乡入乡创业先进市(州)、县(市、区)。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建设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创新实践平台,推行大学生创业校企双导师制。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支持和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和离岗创办企业。完善退役军人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体系。(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退役军人厅,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深入实施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天府高端引智计划”“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四川计划”等重大引才工程,加大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力度。办好两院院士四川行,持续举办“海科会”“知名高校四川人才活动周”等活动。(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

三、扶持中小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建立双创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财税、金融、社保等优惠政策,纾解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困难。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在租金、物流费用、电费等方面进行补贴。鼓励银行业金融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并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给予优惠,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民营企业增加专项信贷额度,鼓励在原利率水平上适当减点,做到应续尽续、快续。(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