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12-07 | 20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和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各区(市)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切实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现将《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印发你们,请按程序做好项目推荐上报工作。

 

 

成都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

 

2023年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农业科技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引导支持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着眼“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围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推广、现代种业发展、粮食安全和种养业生态绿色生产等领域,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主动对接涉农高校院所和创新团队,积极引进转化示范应用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发布的农业科技成果,建设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牵头组建技术团队,创新“技物结合”“技术托管”“农资+”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模式,紧密联结当地产业基地和农户,广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技术咨询等科技推广服务,推进产业与科技一体化发展,促进“政产学研用投”协同,特制定本指南。

二、支持主体

申报单位应为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涉农高校院所(或专家团队)有密切合作、具有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和业绩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

三、成果来源

(一)2019年(首届)全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大会上发布的100项重大农业科技成果和1000项优秀农业科技成果中2018年以来评定的科技成果,以及2019年以来评定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应首次在成都市域转化应用。

(二)在推进“天府粮仓”成都片区建设中,推广示范2022年成都市水稻田间示范品种、近三届成都市“鱼凫杯”获得金奖及以上奖项且审定区域包含四川的品种、四川省“稻香杯”优质米品种,具体品种名单见附件5。

四、支持类型和经费标准

按照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分类予以项目后补助支持。其中,一类项目1个,每项经费3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很广、经济社会效益特别好的项目;二类项目2个,每项经费2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三类项目5个,每项经费10万元,支持示范转化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四类项目16个,每项经费5万元,支持有一定的示范转化覆盖面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推广示范上述成果来源中第二大类的科技成果,原则上归为第四类补助标准,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个,择优评选。补助资金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使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