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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关于组织2022年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机构:成都经开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 发布时间:2022-11-26 | 913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有关单位: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抓发展,深入落实《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成府规〔2022〕1号)相关要求,根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经开区(龙泉驿区)关于保就业稳市场主体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暂行)的通知》(龙府发〔2022〕9号),现将2022年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据《四川省经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服务函〔2022〕785号)、《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新经济梯度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成新经济领办〔2022〕6号),纳入以上通知名单的区内新经济企业均可申报。

二、支持方式

资金奖励。

三、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参与新经济企业认定,对首次被认定为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复审通过认定的给予最高25万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成都市新经济示范企业、新经济双百企业、新经济种子企业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复审通过上述认定的,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四、申报材料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新经济企业认定奖励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

五、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龙泉驿区科技项目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链接:http://119.4.188.136:8001)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平台,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和上传附件并提交,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其中:诚信申报承诺书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页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附件提交要求: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须扫描成一个完整版PDF文件(附件材料须按照序号顺序排版),文件统一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名称”。不符合报送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查:区新经济和科技局负责项目在线审核,并作出退回修改、不予受理、受理等审查结论。

(四)材料报送

1.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质材料,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质材料,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

2.各专项申报书详见附件,企业提交附件材料详见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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