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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公告 2022年 第31号

政策来源: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发布机构: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发布时间:2022-11-01 | 6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九、属于警用装备的高压水炮类产品出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品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本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商      务      部


  海    关    总    署


  国   防   科   工   局


  2022 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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