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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崇州市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崇州市财政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崇州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2-10-31 | 1448 次浏览: | 分享到:

附件下载:崇财发【2022】42号

崇州市财政局文件

崇财发〔 2022〕42 号

崇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崇州市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各镇( 街):

为深 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放管服” 改革部署, 加快推进“互联 网+政务服务” ,加强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 、持续推进降费减 负等要 求,为切 实落实财 政部、省财政厅和成都市财政局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任务 ,将在全市范围内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着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 、便民的 非税收入收缴和财政票据管理体 系, 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和财 政票据服 务能力。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 快推进地方 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库〔 2017〕7 号)、《 财政部关于全面推开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改革的通知》(财综〔 2018〕62 号)、《 四川省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办法》( 川财规〔2021〕16 号) 以及《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财综发〔 2022〕23 号 )等要 求, 为积 极稳妥在全市推进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市财政局制定 了《 崇州市 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

 

 

附件: 崇州市推进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崇州市推进非税收人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 改革部署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和成都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 ,我市将在全 市范围内推进非税收入 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为积极稳妥 开展此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  作系列 重要指 示精 神,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 改革工作部署, “ 互联网+政务服务” 和“智慧蓉城” 建设有关要求,切实落实财 政部、省财政厅和成都市财政局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任务。

二、工作目标

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是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建立  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是构建    新型高效的财政票据监管体 系的 重要抓 手。我市 非税 收入收缴将遵循财政部统 一规划和标 准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四川省非税收缴暨财政 票据管理 系统”(以下简称系统 ),构建“统一规范、运行高效、监督有力” 的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模 式, 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清分 、退付和财 政电子票据开具、管理、传输、查询、存储、报销入账、社会化应用等全流程电 子化管控。实现财政、执收单位 、收款银行 数据实时互联 互通,提高非税 收入收缴管理水平和财政票据使用便 捷度, 让数据多跑路, 群众少跑腿, 着力构建更加科学、规范、高效、便民的非税收 入收缴和财政 票据管理体系, 提升非税收入征管效能和财政 票据服务 能力。

三、工作内容

( 一)统一使用四川省 非税收缴 暨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按照财政部 非税收入 收缴电子化改革统一部署,省财政厅依

托省政务云搭建 了系 统, 由省财政厅 集中运维, 市(州)、县直接使用。所有涉及非税收入的单位 将通过使用该系统,实现非税收入收缴、清分、缴库、退付和财政 票据全过程集成式管理, 构建现代化非税收入收 缴体系。

(二)严格执行 非税收入收 缴“两码一渠道”

项目识别码是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中执收项目的全国统一电子标签,缴款识别码是控制与追踪每笔政府非税 收入执 收业务的全国统一标识。全市所有涉及单位业务中必须使用全国统一 的项目识别码和缴款识别 码,启用“ 四川政府非税收入 收诧专用章” , 通过接入全国统一缴款渠道 收缴非税收入, 为下 一步推广应用电子缴款 书,全面实现 非税收入 收缴全程电子化管理打下基础。

( 三)积极推广运用财政 电子票据

积极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 ,依托系统实现财政 票据“电子开票、自动核销 、全程跟踪、源头控制、信息共享” , 加强对财政票据申领 、核发、使用、核销等流程的全程监管,进一步提升财政票据的监管水平和服务效  能。

四、实施步骤

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 崇州市非税收 入收缴和财政电 子票据将通过系统进行管理 ,实现全流程在 线办理政府 非税收入收 缴和财政电子票据业务 。为 了确 保我市非税收入收 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顺利实施 , 改革步骤分为两个 阶段。

第一阶段: 完成改革方案制定 , 开展业务培 训,完成系统初始化设置等相关工作 。时间: 2022 年 10 月 25 日之022 年 11 月

30 日。 财政局制定崇、川|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 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施方案 ,开展业务培训,完成本级执收单位非税收入项目的清理、核实和审核等工作 。财政局建立本级执收单位账号、非税收入项目 与政府收 支分类科目挂接等 系统初始化工作 。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 崇州辖内收单 机构和收款银行与本 系统上级行完成系统对接和网点操作培 训1 1 工作。

第二阶段 : 系统试运行 。时问: 2022 年 12 月 1 日-2022 年12 月 20 日。 执收单位、收款银行上线测试 , 梳理缴款流 程, 开展宣传工作 , 为 2023 年 1 月 1 日正式运 行系统做好准备 。

五、各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 一)财政局

财政局负责制定崇州本级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  电子票据改革方案并组 织实施 ,建立健全 非税收入收 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制度,加强对非税收入执收全 过程监管,负责本级非税收入项目管理、专户管理、账务核对、监督检查、业务 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二)主管单位、执收单位

主管单位牵头和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非税收入收缴电子 化管理和财 政电子票据改革工作 。

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   票据改革工作 的具体实施,负责本 单位信息采集、收 缴管理 、账务核对、资金退付、系统对接和电子票据上 线等工作 , 建立本单位非税收入 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 制度 ,积极开展宣传工作, 引导缴款人采用电 子化缴款方式缴款 。

(三)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

辖内收单机构和收款银行负责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对   接系统 , 及时收纳、清算、汇划非税收入资金 ,做好非税收入 信息传输、账务核对及本系统业务培 训,,、 宣传推广 等工作 , 确保辖内各银行网点均能 正常办理 非税收入收 缴电子化业务。

六、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

 财政局将高度重视 改革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强对执收单位沟通指导,认真做好基础信息 维护、资金清缴、票据核销领用等工作, 积极有序推进非税 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

( 二)务实责任落实

执收单位要在认真清理非税 收入项目的基础上,按要求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非税收入基础信息熟练掌握系统业务办理流程      和操作方法,协调解决缴款人 办理缴款或缴款完成后遇到的问题, 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统筹做好本部门改革工作。各收  单机构和收款银行要做好系统对接、业务培训和宣传等工作,强  化服务意识, 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执收单位、收单机构、收款银行在系统正式运行前要根据前  期测试情况制定问题处置预案,系统 正式运行 后出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涉及系统等问题要及时协调财 政部门、系统开发单位,严禁发生各种拒收行为,确 保资金安全、及时收缴。

( 三)积极宣传引导

执收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种渠道加强收缴电子化管理的宣传     报道,引导 缴款人积极采用电子化缴款方式。财政局将设立公开电话,接受咨询和投诉。执收单位要在办事大厅 醒目位置公示缴 款流程, 同时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为 缴费人提供缴款引导、票据应用指导等咨询服务。各收单机构、收款银行要在营业网点 醒目位置公示缴费方式指引,方便 缴费人 操作,力争“无感” 上线。

(四)确保信息安全

各单位加强系统安全 监测,接入系统的 收单机构、收款银行和执收单位要遵循《网络安全 法》等相关要求,做好系统保 障和网络安全 防护工作。执收单位要确保 收缴系统安全平稳运行,防范人为泄露 数据风险。除省财政厅同意外 ,任何机构和单位都无权将系统接 口及 收缴信息提 供、开放、外连给第三方机 构和个人O

 


 

信息公开属性: 主 动公 开

崇州市财政局 2022 年 10 月 28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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