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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机构:国家知识产权局 | 发布时间:2022-10-24 | 17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知发运字〔202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2年10月13日

 

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在推动企业创新上下功夫,加强产权保护,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9部门印发的《“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以及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走好“专精特新”发展之路,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一)助力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效。充分发挥专利、商标审查绿色通道作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高效获取知识产权保护。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享受专利优先审查政策,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予以优先推荐。面向本地区“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每年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知识产权申请专项辅导,宣传介绍专利集中审查、专利审查高速路、商标优先审查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在海内外形成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竞争力强的知识产权。

(二)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对标世界先进企业管理模式,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国际标准宣贯解读、课程培训、能力测评、案例分享等综合服务,面向全国遴选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率先开展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推动知识产权管理融入企业创新全过程,加快培育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分级测评、学习提升,运用标准化手段持续提高创新能力和效率。

(三)加快构建中小企业专利导航服务机制。加快建设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面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课程培训、成果共享、智能化应用工具等综合服务,满足企业专利导航实务需求。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重点面向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等,布局建设一批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充分运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加强与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产业部门协同,围绕区域重点产业领域规划部署,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重大项目开展专利导航,强化产业发展方向、定位、路径分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助力企业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优化专利布局,有效支撑企业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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