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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重点研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 解读文本

政策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 | 发布时间:2019-06-12 | 1324 次浏览: | 分享到:

4. 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是综合性、集成性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面向我市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实施,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和应用示范。

5.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包括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国家科技奖励两类。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奖励配套资助支持作为第一承担单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在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

(三)关于资助标准

1. 创新产品研发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重点新产品、重大创新产品,分别给予20万元、最高200万元资助。

2. 技术创新研发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对经评审符合支持条件的技术创新研发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

其中,面向事关城市发展关键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3. 重大科技应用示范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经费最高2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2年。

4. 产业集群协同创新项目: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额度根据项目的基础条件、实施方案、绩效目标、应用前景等因素综合确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

5. 国家重大科技项目配套资助: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者奖励100万元,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第一获奖者按1:1配套奖励,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第一承担单位的课题组人员按1:1配套奖励。

(四)关于项目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申报指南请关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通知公告”栏。  

解读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规划处

解读人:刘凡荻

联系电话:6188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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