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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2-10-12 | 1934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办规〔2022〕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3月7日

 

关于支持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造强国和健康中国系列重大战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及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安排部署,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优势,加快推进医疗健康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核心技术攻关。聚焦医疗健康行业发展的重点和关键,以需“定榜”,组织实施医疗健康装备重大科技项目,动态发布高端医疗整机装备、核心部件、关键材料等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目录,将核医疗及医用核素装备、高端医学影像与治疗装备、新型体外诊断装备、口腔诊疗关键装备、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与中药制药装备、关键部件及材料等项目纳入重大科技项目和产业重大关键技术(产品)研制开发项目支持范畴。加强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医疗健康装备知识产权预警研究,提高企业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抗风险能力。(责任部门: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逗号前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主导组建“产学研医养用”结合的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创新平台,加强地方配套支持。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分中心、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创新平台,给予1000万元补助。〔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提升临床研究能力。支持建设临床研究型医院和示范性研究型病房。对开展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的重点医疗机构,临床研究床位不计入医疗机构床位数管理,不进行病床效益、周转率、使用率考核。在医院核定高级岗位时,适当增加核定临床研究人员岗位,承担科研任务较重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岗位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临床试验项目视同科研课题,并作为医务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在医疗健康装备临床研究和创新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医务人员,允许其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现金奖励不受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总量基数。加强重点医疗机构伦理审查,推进多中心临床研究伦理审查结果互认。(责任部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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