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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通知

政策来源:科学技术部 | 发布机构:科学技术部 | 发布时间:2022-10-12 | 1126 次浏览: | 分享到:

3. 集成电路:集成电路设计工具、重点装备和高纯靶材等关键材料研发,集成电路先进工艺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微机电系统(MEMS)等特色工艺突破,先进存储技术升级,碳化硅、氮化镓等宽禁带半导体发展。

4. 脑科学与类脑研究:脑认知原理解析,脑介观神经联接图谱绘制,脑重大疾病机理与干预研究,儿童青少年脑智发育,类脑计算与脑机融合技术研发。

5. 基因与生物技术:基因组学研究应用,遗传细胞和遗传育种、合成生物、生物药等技术创新,创新疫苗、体外诊断、抗体药物等研发,农作物、畜禽水产、农业微生物等重大新品种创制,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6. 临床医学与健康:癌症和心脑血管、呼吸、代谢性疾病等发病机制基础研究,主动健康干预技术研发,再生医学、微生物组、新型治疗等前沿技术研发,重大传染病、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究。

7. 深空深地深海和极地探测:宇宙起源与演化、透视地球等基础科学研究,火星环绕、小行星巡视等星际探测,新一代重型运载火箭和重复使用航天运输系统、地球深部探测装备、深海运维保障和装备试验船、极地立体观监测平台和重型破冰船等研制,探月工程四期、蛟龙探海二期、雪龙探极二期建设。

8. 其他科研热点和前沿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第二次青藏高原综合科学考察,以及绿色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等。

下列情况不属于资助范围:

1. 译著、论文集、再版著作(同一作者撰写的学术著作,从正式出版之日起5年内再次出版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著作);

2. 科普读物;

3. 教科书、工具书;

4. 丛书。

三、申报资格

1. 申报单位须为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出版机构,具有良好的出版业绩和社会信誉,具备完成国家科学技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的条件和能力。

2. 申报单位须拥有本项目的专有出版权或相关著作权,并确保本项目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项目

1. 著作须完成60%以上或全部书稿,且本年度尚未出版,可提出申报。

2. 同一作者本年度只允许申报一个项目。

3. 上一年度申报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的项目,不得在本年度申报。

4. 已申报国家出版基金等国家财政经费支持项目,不得同时申报本基金。

(二)申报程序

1. 登录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s://nfapst.istic.ac.cn/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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