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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眼健康规划》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10-11 | 2297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完善眼科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眼科建设和眼保健门诊设置。根据患者就医需求和我省医疗资源布局等,持续完善省、市、县三级眼健康医疗服务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力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发展,加快妇幼保健机构眼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补齐0-6岁儿童眼保健能力短板,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县级综合医院眼科设置与建设,加快补齐眼科及其支撑学科短板。推动全省85%的县级综合医院独立设置眼科并提供门诊服务。

2.加快构建眼科医疗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城市、县域眼病防治工作网络,积极推动市(州)防盲技术指导组建设,充分发挥其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培训指导作用。推进眼科专科联盟建设,引导实力强的眼科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眼科牵头参与,通过合作共建、对口支援等形式,带动提升眼科整体服务能力。推动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工协作机制。加强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延伸。

(二)提高眼科医疗服务水平

1.提升眼科医疗服务能力。按照《“十四五”国家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四川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重点关注儿童、老年患者等特殊人群需求,提升近视科学矫治、白内障复明手术、常见眼病筛查等能力,建设眼科特色专科,加强病理等支撑学科建设,不断完善眼科亚专业体系,提高县医院眼科一级科室设置率和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进一步提升眼科医疗服务能力。

2.提升眼科医疗服务效率。构建“急慢分开”模式。鼓励有条件的三级综合医院眼科和眼科专科医院开展日间手术,逐步扩大病种范围,提升日间手术占比。推动机构间转诊协作,加强上级医院对合作医院技术指导。推动实施眼科医疗服务预约诊疗制度,利用信息化技术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模式和流程,提升医疗服务效率,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3.持续推动基层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农村地区的防盲治盲工作,加大政策和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基层眼病防治工作模式,推动完善双向转诊和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等形式,引导眼病防治适宜医疗技术向基层延伸,推动有效视力筛查、眼底筛查等技术在基层应用。

4.强化落实防治结合要求。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康复机构协作,探索跨机构、跨学科合作模式,推动建立横向合作机制,为患者提供筛查-诊断-治疗-随访连续型诊疗服务。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0-6岁儿童眼保健和低视力康复工作,推动完善医防融合模式。促进中医眼科与现代眼科新技术、新方法有机结合,注重突出中医药特色,继承、创新和发展中医眼科特色诊疗技术,发挥中医眼科在眼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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