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试点的推荐和申报步骤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和政府工作重点组织推荐,试点承担单位自愿提出试点申请,填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见附件),经试点承担单位、参加单位、保证单位、业务指导单位及管理单位同意后报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受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的试点申请,审核通过的,通过试点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mps.cnis.ac.cn)提交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以下简称联席办公室)。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将推荐的项目申请材料直接报送联席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加强组织和沟通协调,于2022年11月15日前将推荐的试点项目清单和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份)报送联席办公室,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同时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公文交换系统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 董艳 王斌
电 话:010-82261022,82260669,82260667(传真)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
邮政编码:100011
电子版报送路径:“市场监管总局工作门户”—“公文交换系统”—“上报公文”—“发送”—“标准技术司”
附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9日
附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