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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泸州市2022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时间:2022-09-28 | 1089 次浏览: | 分享到:

 

泸经信人事〔2022〕252号

 

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泸州市 2022 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园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级各部门(单位), 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和市第 九次党代会精神,递进培养一支高层次人才队伍,为实施“一 体两翼”特色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提供 坚强的人才保障,根据中共泸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印发《泸州市“酒城英才计划”实施办法》《泸州市 “酒城英才计划”前置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泸委人才办

〔2022〕4号)、《关于开展2022年“酒城之星”申报工作 的通知》(泸委人才办〔2022〕8号)精神,现就开展泸州 市2022年度“工业之星”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全市评选“工业之星”不超过10名(含工业企业负责人、企业部门负责人、企业一线业务骨干)。采取好中选优、差额评定的方式组织实施,原则上每个区县、市级园区推荐辖 区内2—3名候选对象参加评选。

二、推荐范围

泸州市辖区内工业产业领域能力水平拔尖、做出突出贡 献、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企业负责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一 线业务骨干等人才。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优化整合人才计 划的要求,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人才荣誉获得者以 及我市“酒城英才”“拔尖人才”在资助期(管理期)内, 不得申报2022年“工业之星”评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 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工业之星”荣誉评选。

三、推荐条件

此次评选以实绩为先、以服务大局为先、以奉献社会为 先,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论文,向基层一线倾斜、向 学术回归为导向。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高尚的社 会公德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尤其是带动和推进全市“七 大重点工业产业生态链”快速发展,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 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经 济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代 表性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工业科技人才。

(三)在全市工业产业领域,技术研发方面有重大发明 创造、重大技术革新,并在生产实践中得到运用,取得重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完成人,在本行业和全社会有较大影响力。开展科学研究促进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推动重大技 术攻坚、实现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 大力实施工业人才培养与引进,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帮助产 业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帮助企业上市等工作中, 对全市工业经济引领带动作用强,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生态效益做出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取得显著影响和成 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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