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科创贷”企业,担保费率按现行费率6折执行,对其他存量或新增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按现行费率下降10%执行;鼓励融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对“科创贷”企业适当延长宽限期,宽限期间不加收罚息。对疫情期间新获得“科创贷”的企业,单户给予不超过贷款合同约定利率50%、最高3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疫情期间新获得天使投资的科技型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的10%最高100万元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基于疫情的科技保险品种,对购买科技与专利保险的科技型企业,按实际支出保费的最高60%给予最高20万元补贴。
四、扩大科技创新券支持范围。将疫情期间科技型企业开展的防疫检测、防疫专业咨询等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内容;支持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标准认定、科技评估、产业规划等专业服务,按照企业购买服务实际支出费用的20%,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科技创新券”资金补贴。
五、促进新产品研发及新场景应用。支持企业围绕疫情产生的新需求自主立项、先行投入,聚焦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在社会治理、疫情防控、远程办公、在线教育、无人物流等领域开展研发,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宅经济”“线上经济”“线上服务”等新场景应用示范。对疫情期间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量或形成“硬核科技”产品给予最高200万元的研发补贴。搭建创新产品供需对接活动。
六、推动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完善“科创通”平台科技服务机构和科技服务产品名录库,推动科技资源与科技型企业需求精准匹配;完善“科创通”平台资源线上服务,推出“一图尽览”科技服务资源、在线咨询、在线培训、在线找场地、在线招聘等功能,促进线上服务场景开放共享。支持围绕产业功能区搭建产业技术公共平台、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提供研发设计、共享实验室等产业技术服务以及科学数据、实验材料等专业数据服务。
七、推行涉企服务网上办便利化。推行市级科技项目业务全程“网上办”、业务资料邮递邮箱“方便办”、特殊业务电话窗口“预约办”。推动技术合同登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等事项“在线化”“无纸化”。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流程,疫情期间采用“不见面”办理来华工作许可。建立基于公共突发应急领域和重大任务的科研项目组织筛选、论证立项、经费配置的快速响应机制。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底。各区(市)县科技、财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