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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

政策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四川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2-09-21 | 1803 次浏览: | 分享到:

川办规〔2022〕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1日


支持高速公路加快建设若干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快高速公路建设,更好发挥高速公路建设在稳增长和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支撑交通强省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建设,制定以下支持政策。

一、优化前期工作流程

(一)超前启动前期工作。凡纳入《四川省高速公路网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项目,均可由交通运输厅商省发展改革委,适时组织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储备。

(二)容缺开展联合评估。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审批(核准)要件尚不齐备时,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厅可超前组织开展联合评估。

(三)简化审批程序。运营高速公路新增互通式立交或服务区,可由交通运输厅和省发展改革委以专项规划方式明确,纳入专项规划的项目直接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及报批工作,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

二、放宽投资建设条件

(四)明确项目招商条件。对于以社会投资(BOT)、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建设的项目,其自身效益或采用财政资金投入及配套优惠政策改善效益后,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同期5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省政府即可按程序授权市(州)人民政府开展投资人招标。支持两个及以上项目打捆招商实施,打捆招商包项目效益综合测算。

(五)试点延长特许经营期。对部分路网功能突出、社会效益显著的项目,经地方配套资金、资源后仍不能弥补可行性缺口的,试点在收费期之外延长特许经营期,推动项目成功招商。

(六)支持地方标准试点。针对我省高原山区交通量小、建设难度大、经济效益差的特点,因地制宜探索制定高原山区高速公路地方标准。创新谋划总体设计、科学确定建设标准、灵活运用技术指标。在满足功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控制建设规模,节省投资、提高效益。

三、完善政府投入机制

(七)明确政府筹资责任。坚持“市县为主、分级负责、省级支持”的政府投入原则,加大各级财政资金、资源对高速公路项目的投入,推进项目加快建设。

(八)强化地方资源配置。鼓励地方政府优先采取配置地材、光伏、旅游资源等配套优惠政策弥补项目可行性缺口。支持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依法取得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矿权,地方政府可将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相关建筑材料或其他优势产业的开发权依法注入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地方国有企业与高速公路投资人合作兑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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