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根据《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工作要求,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定期开展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以下简称“研培计划”)绩效考核,实施动态管理。经商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将研培计划2021—2022年度绩效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考核评估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研培计划任务执行情况,总结教学经验,发布优秀成果,进一步加强研培计划工作的系统性、规范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高院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能力。
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全面科学评价研培计划实施效果,指导参与院校树牢责任意识,发挥研培计划在非遗传承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推动非遗传承人在研培教学中切实受益,促进院校非遗学科专业建设和理论研究,提高非遗保护水平。
三、考核对象及范围
本次绩效考核对象为研培计划参与院校在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实施完成的研培班。已列入2021年和2022年研培批次但尚未结项的研培班不纳入此次绩效考核范围。跨省研培班由委托实施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初审。
四、考核内容
本次绩效考核主要从研培班的教学组织、教学管理、保障机制、教学效果及反馈评价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如下:
(一)教学组织
1.建立专门的教学工作团队。建立专门的研培任务项目组,团队人员责任明确,工作体系规范有效。
2.制定明确合理的教学目标。依托本校学科专业优势,扎实开展前期调研,充分了解非遗项目存续情况、传承人现实需要。制定专门的研培班教学方案,教学目标清晰明确,教学计划科学合理。鼓励结合非遗保护工作重点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举办研培班。
3.科学组织学员遴选。明确招生对象要求,通过学校官网和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公开招生信息。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和承办院校联合确定学员名单。学员名单符合招生要求,不得招收爱好者和不直接掌握技艺的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