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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时间:2022-09-30 | 77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企业不断提高创新管理能力、持续开展技术攻关及产品研发,按照《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23号),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2021年重新认定通过且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了研发机构、研发投入持续增长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奖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2. 按要求完成科技部门火炬报统及核准。

(二)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根据市级科技财政资金安排,按照企业申报提交先后顺序逐步解决。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网上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附件1),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示:提交成功后,须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审核”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期内,逾期不可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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