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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来源: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机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时间:2020-07-22 | 446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6月28日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全面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6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大类扶持项目扶持金额
补链强链专项行动计划支持建设集成研发设计、金融服务、供应链保障等功能性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重点产业专利导航计划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助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医药健康、新型材料等重点产业,支持中科院等知名科研机构、知名大学来蓉建设科研分支机构或新型研发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按照“一所(院、校)一策”方式给予综合支持。
产业集群协同创新补助鼓励龙头企业以“众创、众包、众筹”等开放创新方式,整合集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和技术创新联盟等实施产业集群协同创新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国际标准制定奖励支持制定国际标准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组织)每项标准给予100万元奖励。
重大创新产品补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融入本地龙头企业创新链、供应链,对自主立项、先行投入开发“硬核科技”重大创新产品并实现本地配套的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
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补助鼓励企业参与国家“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对承担的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配套支持。
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配套补助对引进、新建的重大创新链功能项目可“一事一议”予以资金等配套支持。
工业互联网和城市物联网平台建设补助打造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加速区域内要素配置、技术服务、产业协同的一体化发展。对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的优秀产品和标杆应用,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大学在蓉创办专业学院培训基地补助支持高校和龙头企业围绕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金融等产业发展需要联合设立学科(专业)给予高校最高2000万元补助。
鼓励采取“产业功能区+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方式创办高水平办学机构,联合开展研究生培养及科研活动给予高校院所最高500万元补助。
支持采取“产业功能区+校区”“企业+高校”方式联合创办实训(实习)基地给予高校最高100万元补助。
鼓励采取“校企共用、政企校共同分担相关费用”方式,开展校地企联合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博士后人才。支持采取“高校教学+企业实践”“企业提需求、高校出师资、政府给资助”和“校企双导师”方式,联合培养硕(博)士给予50%的学费补助。
国家级研发平台建设配套补助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创建国家级研发平台,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按照国家支持金额的50%给予配套支持
国家级创新平台建设补助对新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补助支持龙头骨干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引入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对符合要求的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并在科研人员科技项目申报资助等方面享受科研事业单位同等待遇。
市级研发机构资助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联合实验室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建设资助支持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或牵头组建“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
支持实验室围绕生产生活、城市治理等领域,开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融合创新的场景实测,商业模型验证,市场前景评估。
对承担“城市未来场景实验室”项目的企业,根据股权融资、市场订单、营收规模等绩效目标分阶段给予项目成本15%、最高200万元资助。
创新产品首购首用补助对获得重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认定的产品分别给予生产企业、应用企业最高300万元补助。
创投补助创投企业引进其域外(省外、境外)已投高新技术企业或项目落地我市给予创投企业实际投资额2%、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
融资补助对天使投资机构投资的本地(或外地迁入)的科技企业给予企业实际获得股权融资额10%、最高100万元资助。
科创板上市企业奖励对申请科创板上市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受理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成功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给予800万元奖励
对新迁入我市的科创板上市企业给予600万元奖励
科技服务业发展资助规划建设天府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对落户的国内外知名技术交易(转移)机构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独立或牵头建设“科学家经纪人”“工程师共享平台”“虚拟实验与制造平台”等新型创新服务平台,培育研发众包、网络众筹等服务新业态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国家合作资助在蓉举办线上线下一体的大型国际性科技博览会给予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补助
对定期或永久落户我市的国际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连续3年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鼓励产业功能区、科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赴境外创新资源集聚区建设离岸研发中心、协同创新中心、孵化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平台每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支持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在蓉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外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联合实验室按实际投入的30%给予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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