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优质服务”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请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方向,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中小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2)、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当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申报书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严密,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要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数量要求推荐高质量案例,并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两份(含正式文件、推荐汇总表、拟推荐项目申报书)寄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wangyue2@caict.ac.cn。
(四)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评审、公示,按程序对外公布推广。
四、联系人及方式
王月 1860115229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
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2.国家新型数据中心(中小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3.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docx
附件4.国家新型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