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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机构: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时间:2022-09-23 | 1493 次浏览: | 分享到: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标委发〔 2022 〕33 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标准审评中心:

为加强对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以下简称国内技 术对口单位)管理,促进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规范运行,提高国内 技术对口单位参与国 际标准化工作能力和水 平, 现就开展 2022 年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范围

2022 年纳入考核评估范围的国 内技术对口单位,从标准委批复的 ISO、IEC 技术委员会( TC)、分委会( SC)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中随机选定 , 共计 300 家。批复后未满 3 年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暂不参加考核评估。2022 年度参加考核评估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名 单见附件 1。

二、考核评估内容

本次考核评估是对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2019 年-2021 年期间, 履行国内技术对口职责情况进行考评。考核评估指标分为约束性 指标、绩效性指标和激励性指标。考核指标见附件 2。

三、考核评估结果

考核评估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一)未达到任意一项约束性指标,或未按要求报送自评材料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为不合格。

( 二)达到所有约束性指标,但满足的绩效性指标不到 8 个, 评估为三级。

( 三)达到所有约束性指标, 且满足 8 个及以上绩效性指标 , 但满足的激励性指标不到 2 个, 评估为二级。

( 四)达到所有约束性指标, 且满足 8 个及以上绩效性指标、

2 个及以上激励性指标, 评估为一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标准委将通报批评并调整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承担单位。

(一)在考核评估工作中提供虚假情况和材料,致使评估结果失实的;

(二)利用承担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工作为本单位或相关利益方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如违规收取参加国际会议费用、出具虚假证明、违规使用国际标准化工作经费等);

(三)在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中,违反我国外事管理和保密有关规定或对我国国际形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四)自考核评估工作开始,因工作失误,致使我国成员身份由积极成员( P 成员 )降级为观察 员( 0 成员 )的;

(五)对我国参加国际标准化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责令限期整 改, 整改时限最长不超 过 12 个月。整改期满后重新组 织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仍未达到合格要求的,原则上应调整国内技术对口 单位承担单位。考核评估结果为二级和 三级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根据考核评估意见继续改进完善相关工作。考核评估结果 为一级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五、职责分工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工作由标准委统一开展,市场监 管总局标准创新司负责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对象确定等组织工作, 标准审评中心具体承担考核评估工作。 纳入 2022 年度考核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配合做好自评及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 一)考核准备。9 月 30 日前, 标准创新司会同标 准审评中心,对纳入考评范围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进行宣贯,介绍考评程   序,说明考评要求。

( 二)自评。10月31日前,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根据考核评估内容要求,对照完成自评,形成考核自评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三)材料核验和专家评估。 11月30日前, 标准审评中心组织成立考核评估专家组,结合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自评情况及材料核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需要组织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进行答辩。标准审评中心汇总整理考核评估专家意  见,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建议和工作总结报标准创新司。

(四)通报。12 月 31 日前 , 标准创新司根据评估意见, 结合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确定考核评估结果,并  以标准委名义予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标准审评中心要加强与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的沟通,切实做好考核指标和自评材料准备的解释工作。要注意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构建科学、系统、高效、权威的工作

机制。

(二)考核评估专家要坚持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认真负责,廉洁自律,确保考核评估客观公正、结果准确可靠。

(三)各有关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 照规定格 式和时限要求报 送自评材料(见附件 3 ), 确保数据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

八、联系方式及材料报送

如对考核评估安排、相关工作要求及考核评估指标说明有疑问,请咨询标准审评中心。

联 系 人 : 陈 劲 舟 , 联 系 电 话 010-82261040 , 邮 箱chenjz@ncse.ac.cn ; 张宝林 , 联系 电话 010-82261051, 邮箱zhangbl@ncse.ac.cn.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 13 号楼 505 室

 

 

附件: 1. 2022 年度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 评估名单

2. 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指标体 系

3. 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自评材料报送要求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 年9月1 3日


附件下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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