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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政策来源:民政部 | 发布机构:民政部 | 发布时间:2022-09-23 | 1395 次浏览: | 分享到:

民办函〔202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中央财政决定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选择一批地区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地级市(含直辖市的区)以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地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在组织领导、设施建设、机构培育、政策扶持、人才队伍、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较好基础,有组织实施项目的强烈意愿和相应能力。 

(二)申报地区的人口规模和老龄化程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地方财力等在本省份或周边地区具有代表性。

(三)对项目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和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的工作设想务实可行,具有一定前瞻性。

支持“十三五”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积极申报。

三、资金支持范围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用于以下两方面支出:

(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对其经常活动的居家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

(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康复、巡访关爱等上门服务。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三方面:

(一)工作基础。主要包括:申报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量、低收入老年人数量、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数量,以及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相关政策措施、公共财政投入等情况。

(二)重点任务推进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使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发展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等两项重点工作的计划安排及项目结束后持续推进两项工作的计划安排。

(三)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机制建设工作安排。主要指申报地区制定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等方面计划安排。

五、申报审核程序

(一)提出申请。拟申报地区的民政、财政部门联合向所属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

(二)省级推荐。省级民政、财政部门收到项目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1—3个申报地区并排序,报民政部、财政部。

(三)评审确定。民政部、财政部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评审,采取差额遴选方式确定项目地区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确定公布项目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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