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度成都市中国专利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时间:2022-09-21 | 14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产业功能区,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我市高价值专利创造与运用,依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成市场监发〔2020〕60号)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成市监规〔2022〕2号),现就2022年度成都市中国专利奖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条件

资助对象为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且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获奖专利为非单一权利人的,共有权利人需共同签署《中国专利奖资助申报同意书》,确定一个住所在成都市的权利人作为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资助;对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的单位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资金资助。

三、申报材料

(一)《成都市中国专利奖资助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获奖证明;

(四)获奖专利证书复印件;

(五)获奖专利为非单一权利人的,需提供《中国专利奖资助申报同意书》(模板从“申报系统”下载)。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通过“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网厅”(以下简称“申报系统”)(http://zwfw.scjg.chengdu.gov.cn:7091/terminal/pc/index.html)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知识产权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流程》。申报材料涉及内容应不涉密,申报材料中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文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管理名单,并且不属于《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项目管理办法》(成市监规〔2022〕2号)第十七条规定的“3年内不得承担市级项目”的情况,申报单位须签署承诺书。

(二)申报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的所有事项。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7时。

(三)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申报单位网上申报进行初审推荐和业务指导工作。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查询。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及时退回,要求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区(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上初审推荐(含申报单位补充资料再次提交后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7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