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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金堂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的公告

政策来源:成都市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成都市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时间:2022-09-16 | 1546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2〕437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通知〉的通知》(N〔2022〕—2048号)、《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2〕109号)等文件要求,现将金堂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条件且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zgnf.net/index)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和供销合作社等。

(二)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

(三) 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四)在农民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五)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二、实施内容

服务面积、补助比例、折算系数及补助标准见附表。

金堂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投向表

项目名称

服务作物

补助环节

补助比例(%)

服务面积(万亩/次)

折算系数

补助标准(元/亩)

资金来源

完成时限

金堂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计5.0444万亩次)

小麦

36

1.26

0.36

36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批)

2023年5月30日

38.6

1.26

0.27

38.6

40

1.2644

0.1

10

36

1.26

0.27

36


金堂县2022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重点县项目(合计14.18万亩次)

水稻

38.6

4

0.36

38.6

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二批)

2023年6月27日

36

0.8

0.27

36

玉米

36

1

0.36

36

38.6

1

0.27

38.6

大豆

40

1.3

0.36

40

40

1.3

0.27

48

油菜

36

2

0.36

36

40

1.78

0.1

10

40

1

0.27

48


金堂县2022年市级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合计8.86万亩次)

蔬菜

30

1

0.36

30

市级财政

2023年7月27日

集中育苗(种)

25

2

0.27

40

40

0.36

0.1

10


冷藏保鲜(收)

15

5.5

0.27

48


备注

实际服务面积增加的,降低每亩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三、实施要求

(一)服务对象。小农户面积占比≥60%;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面积≤40%。

(二)补助方式。按照先服务后补助的原则直接补助给服务主体。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60%,单个规模经营主体接受社会化服务所涉及的补助资金小麦不得超过15万元,其他作物不得超过50万元。

(三)服务主体。单环节承担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任务的主体不少于3家。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四)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1、不得申报补助资金用于购置设施装备、安装作业监测终端、建设信息化平台、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贴等非服务性环节。

2、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

3、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

4、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

5、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四、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封面(载明项目类型、申报主体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二)材料目录;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申报单位鲜章);

(四)项目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镇街、主管部门鲜章);

(五)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绩效目标、实施进度计划);

(六)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七)申报主体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注册登记证明;

5.信用中国官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信用信息报告;

6.与其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机械设备清册、技术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以及其他基础条件证明;

7.具有2年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证明等;

(八)上一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其中资产负债表为必备资料;

(九)其他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资料:

1.自筹资金(服务对象支付部分、行业管理部门推进北斗作业监测终端安装与应用产生的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承诺;

2.合作类项目提供项目合作协议;

3.设备或场地租赁协议、人员(机手)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

4.《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对象摸底情况表》或签订的意向服务协议等材料。

 (十)实施内容涉及小麦的项目申报资料1套;涉及水稻、玉米、大豆、油菜的项目申报资料1套;涉及蔬菜的项目申报资料1套。同一业主申报不同项目,应分别准备申报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3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属复印件的需由提供单位加盖鲜章。

五、申报程序

(一)服务主体自主申报。凡符合服务主体申报条件的业主,于2022年9月21日下午17:00时前向金堂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递交地点:金堂县农业农村局1212室,联系人:庄蓉,联系电话: 15884488599。

(二)确定服务主体。县农业农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专家评审的方式,从申报单位中优先选择服务质量较好、服务能力较强和农民满意度高的服务主体提供服务。

附件:1.金堂县2022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资料(封面)

2.目 录

3.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项目申报表

5.XXX项目实施方案(通用模板)

6.2022年金堂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计划申报表

7.社会化服务专业机械设备清册

8.作业机手花名册

9.四川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合同

10.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资料清单附件1-10

 

 

金堂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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