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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时间:2022-09-15 | 1606 次浏览: | 分享到:

  初审材料包括:初审报告、《推荐对象汇总表》(按推荐顺序填写)、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各1份。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初审报告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公示情况、推荐排序、推荐意见等。

  (三)评选表彰办公室对各省级评选单位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后,要将初审结果反馈各省级评选单位。各省级评选单位就正式推荐对象统一征求省级公安部门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企业及其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在本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和简要事迹。

  (四)公示无异议后,各省级评选单位将推荐材料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评选表彰办公室,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通过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同步线上填报本省推荐对象的正式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工作报告、《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企业、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推荐对象汇总表》、公示材料。工作报告包括推荐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对象在本地区、本部门公示情况、推荐排序、推荐意见等。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推荐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需另附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附电子版),并在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五)评选表彰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进行复审,提出拟表彰对象,报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全国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表彰对象。

  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和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参照以上程序进行。

  全国防沙治沙标兵在各地各部门推荐的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中按照标兵评选条件遴选产生,全国防沙治沙英雄由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提名产生。

  推荐材料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相关附表(附件3—6)一式3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f84238312@126.com。表格电子版可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www.forestry.gov.cn)下载。国家表彰奖励信息系统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http://www.mohrss.gov.cn)表彰奖励专题专栏登录,可通过网站查看使用说明书。

  五、表彰方式

  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作出表彰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称号;对评选出的治沙英雄、治沙标兵、治沙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全国防沙治沙英雄”“全国防沙治沙标兵”“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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