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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绿化委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评选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政策来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机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 发布时间:2022-09-15 | 1587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办公厅(室),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积极开展防沙治沙,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防沙治沙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各行各业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汇聚防沙治沙事业高质量发展合力,推动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包括与防沙治沙事业相关的行业、部门中参与防沙治沙的单位和个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重点面向市(地、盟、州)及其以下基层单位,先进个人重点面向长期工作在防沙治沙一线、成绩突出的农牧民群众、治沙大户和科研、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市(地、盟、州)及其以下基层单位其他干部职工。已获得“全国防沙治沙英雄”“全国防沙治沙标兵”“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称号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近5年做出突出贡献的除外。

  二、评选名额

  拟表彰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100个,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共115名(含全国防沙治沙标兵10名,全国防沙治沙英雄1—2名)。实行差额评选,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一)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防沙治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高度重视防沙治沙工作,为推动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贡献突出,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防沙治沙工作力度大、效果好,沙化土地面积明显减少或沙化扩展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区域内林草植被显著增加,生态状况得到根本改善;

  2.在防沙治沙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支持防沙治沙事业,事迹突出,产生重大影响。

  (二)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标兵、英雄评选条件

  1.全国防沙治沙先进个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长期从事防沙治沙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在防沙治沙工作中率先垂范,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防沙治沙工作有重大贡献,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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